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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条款

敬请出示礼品卡以作兑换。

 

预订视供应情况而定,并可能不适用于指定节日日期。

 

礼品卡不得与其他推广优惠及折扣同时使用。

 

礼品卡不适用于网上商店,池畔餐饮,住房餐饮,宴会或活动。

 

礼品卡于指定日期内有效,并必须在到期日或之前兑换。

 

礼品卡不设退款、不得兑换现金、出售或兑换任何其他产品或服务。 

 

敬请注册登记您的礼品卡,以便如果您在卡内有可用资金并遗失该卡时,

您可以经礼品卡平台报失及冻结交易,从而联络我们为您提供一张等值的替换卡。

 

任何未有注册的礼品卡 ,若有遗失或被盗,将无法办理补发或更换。

 

严禁对礼品卡作任何更改,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复制或复印礼品卡。

不当行为

 

任何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礼品卡将被视为无效。

 

香港丽晶酒店不对第三方在礼品卡购买、使用或兑换过程中的任何欺诈或违法行为负责。

 

持卡人须依法合规使用该卡,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
 

如就使用礼品卡发生任何争议,香港丽晶酒店保留最终决定权。